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110年度1-12月份工作計畫
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110年度1-12月份工作計畫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
二、桃園市特殊教育白皮書。
三、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結合各項教學與行政支援系統,協助學校規劃特殊教育發展,藉以提供適性教育及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二、訪視新設特教班學校,配合特殊教育評鑑、巡迴輔導等進行相關輔導訪視機制。
三、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實施,精進團員之特殊教育課程知能並協助教育局推廣十二年國教課綱特教課程。
四、規劃並評估各類各階段特殊教育課程設計之適切性,根據教師教學需求有系統編印教材並推廣使用。
五、系統規劃初任教師導入課程,導引初任教師積極投入教學,強化基本專業知能,發展區域性策略聯盟,落實特殊教育輔導團教育輔導功能。
叁、輔導團工作內容
一、教學精進
(一)定期工作會議。
(二)專業成長研習。
(三)定期參訪。
(四)推動團員專業輔導檔案。
二、服務學校
(一)到校實地輔導訪視。
(二)各校個別化教育計畫檢核、建議。
(三)建置特殊教育輔導團資源網站。
(四)辦理教師、家長進修推廣研習。
(五)到校、電話諮詢服務。
(六)教學演示示範。
三、研究發展
(一)教材、教具研發。
(二)教育局委辦研發工作。
(三)資訊設備使用與資料建置。
(四)配合輔導區大學共同推動特殊教育研發工作。
四、特殊教育初任教師導入方案。
五、教育局相關委辦業務。
肆、110年度1-12月份工作規畫
月份 | 項度 | 工作內容與日期 |
一月 | 團務 | 專業成長研習暨定期團務會議(1/8) |
研習 | 特殊教育初任教師導入方案-教學及行政輔導(1/9) | |
工作坊 | 十二年國教特殊需求領域素養導向教材編輯工作坊成果發表(1/15)、特殊需求領域與普特合作工作坊(1/15) | |
研習 | IEP及IGP審查共識研習(1/25) | |
工作坊 | 110年度桃園市學生情緒行為問題個案研討工作坊(1/29) | |
二月 | 訪視 | 學校申請實地輔導訪視 |
三月 | 工作坊 | 110年度桃園市學生情緒行為問題個案研討工作坊(3/3) |
團務 | 專業成長研習暨定期團務會議(3/5) | |
工作坊 | 特殊需求領域與普特合作工作坊(3/12) | |
訪視 | 實地輔導訪視申請學校 | |
四月 | 團務 | 輔導團外埠參訪暨行政會議(4/9、10) |
工作坊 | 特殊需求領域與普特合作工作坊(4/16) | |
訪視 | 實地輔導訪視 | |
研習 | 分區辦理【認識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研習】 | |
五月 | 工作坊 | 110年度桃園市學生情緒行為問題個案研討工作坊(5/5) |
團務 | 專業成長研習暨定期團務會議(5/7) | |
工作坊 | 特殊需求領域與普特合作工作坊(5/14) | |
研習 | 分區辦理【認識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研習】 | |
輔導 | 各校IEP及IGP審查 | |
其他 | 輔導團員遴選作業 | |
訪視 | 實地輔導訪視 | |
六月 | 團務 | 專業成長研習暨定期團務會議暨學年度檢討會(6/4) |
其他 | 遴選110學年度輔導團團員 | |
工作坊 | 特殊需求領域與普特合作工作坊(6/18) | |
訪視 | 實地輔導訪視 | |
七月 | 團務 | 輔導團員專業成長研習(含輔導團員個人歷程檔案分享) |
其他 | 教育部特教評鑑準備工作 | |
其他 | 研擬修訂調整8-12月份工作計畫 | |
八月 | 團務 | 輔導團行政會議(暫訂8/20) |
其他 | 教育部特教評鑑準備工作 | |
研習 | 110學年度輔導團團員新進人員專業研習 | |
九月 | 團務 | 專業成長研習暨定期團務會議(暫訂9/3) |
初導 | 110學年度初任教師導入方案:教學及行政輔導課程(一) (暫訂9/4) | |
訪視 | 新設班學校及教育局指定學校實地輔導訪視 | |
其他 | 教育部特教評鑑準備工作 | |
十月 |
團務 | 輔導團行政會議(暫訂10/1) |
初導 | 110學年度初任教師導入方案:教學實務研討課程(一) (暫訂10/15) | |
其他 | 教育部特教評鑑準備工作 | |
工作坊 | 特教議題(分組進行,日期另訂) | |
訪視 | 實地輔導訪視 | |
十一月 |
團務 | 輔導團行政會議(暫訂11/5) |
初導 | 110學年度初任教師導入方案:個案研討課程(一) (暫訂11/19) | |
工作坊 | 特教議題(分組進行,日期另訂) | |
訪視 | 實地輔導訪視 | |
十二月 | 團務 | 輔導團行政會議(暫訂12/3) |
工作坊 | 特教議題(分組進行,日期另訂) | |
訪視 | 實地輔導訪視 |
伍、輔導員之考核與獎勵
一、輔導員表現優良者,每學年度結束後由教育局依輔導團所彙整之相關輔導紀錄及成果辦理敘獎,獎勵項目積分達3分者敘嘉獎一次、積分達6分以上(含)者敘嘉獎二次,獎勵項目及計分標準如下:
編號 | 項目 | 計分標準 | 備註 |
1 | 由輔導團或教育局指派或推薦,實地輔導或教學演示 | 1次計1分 | 含市內外、國內外,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
2 | 由輔導團或教育局指派或推薦,擔任講師或助理講師 | 1次計1分 | 以市內特教研習為主,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
3 | 由輔導團或教育局指派或推薦,參與並完成一項專案(議題、辦理研習、工作坊或法規修訂等) | 1次計1分 | 以市內特教研習為主,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
4 | 個案輔導 | 1次計1分 | 以市內為主,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
5 | 其他 | 1次計1分 | 協助輔導團辦理事項,由輔導團幹事開會審議通過 |
陸、預期效益:
一、提昇桃園市特殊教育教師課程與教學之專業知能,滿足專業發展需求。
二、配合主管機關之相關政策,建立特殊教育輔導資源網絡,達成特殊教育施政目標。
三、藉由導入方案增進新進教師對教學工作的熟悉與專業成長。
柒、經費概算如附件。
捌、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加入日期:2021/03/09